2020-10-19 08:43:32 金融銀行考試網 http://www.huatu.com/ 文章來源:浙江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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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制度,是指在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中,為了消除集中對競爭造成的不利影響,由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向反壟斷執法機構提出消除不利影響的解決辦法,反壟斷執法機構附條件批準該項集中的制度。
2、業務剝離的概念
。1)業務剝離是指由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將自己的部分業務出售給第三方經營者,以保持這部分業務的競爭性。
。2)附加限制性條件為業務剝離的,可采取自行剝離或者受托剝離的方式。
。3)自行剝離是指剝離義務人在審查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找到適當的買方、簽訂出售協議并經反壟斷執法機構審核批準。
。4)受托剝離是指剝離義務人未能如期完成自行剝離的情形下,由剝離受托人在審查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尋找買方、簽訂出售協議并經反壟斷執法機構審核批準。
3、剝離業務的買方應當符合的要求
。1)獨立于參與集中的經營者;
。2)擁有必要的資源、能力并有意愿使用剝離業務參與市場競爭;
。3)取得其他監管機構的批準;
。4)不得向參與集中的經營者融資購買剝離業務;
。5)反壟斷執法機構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提出的其他要求。
4、剝離受托人和監督受托人
。1)剝離受托人是指受申報方委托并經反壟斷執法機構同意,在受托剝離階段負責出售剝離業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剝離受托人有權以無底價方式出售剝離業務。
。2)監督受托人是指受申報方委托并經反壟斷執法機構同意,負責對當事方實施限制性條件進行監督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監督受托人不得披露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向反壟斷執法機構提交的各種報告及相關信息。
。3)剝離義務人應負責支付監督受托人和剝離受托人的報酬。
。4)監督受托人和剝離受托人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侏毩⒂趧冸x義務人和剝離業務的買方;
、诰哂新男惺芡腥寺氊煹膶I團隊,團隊成員應當具有對限制性條件進行監督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及相關經驗;
、凼芡腥颂岢隹尚械墓ぷ鞣桨;
、軐I方人選確定過程的監督;
、莘磯艛鄨谭C構提出的其他要求。
5、剝離義務人的義務
。1)保持剝離業務與其保留的業務之間相互獨立,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最符合剝離業務發展的方式進行管理。
。2)不得實施任何可能對剝離業務有不利影響的行為,包括聘用被剝離業務的關鍵員工,獲得剝離業務的商業秘密或者其他保密信息等。
。3)指定專門的管理人,負責管理剝離業務。管理人在監督受托人的監督下履行職責,其任命和更換應得到監督受托人的同意。
。4)確保潛在買方能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獲得有關剝離業務的充分信息,評估剝離業務的商業價值和發展潛力。
。5)根據買方的要求向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確保剝離業務的順利交接和穩定經營。
。6)向買方及時移交剝離業務并履行相關法律程序。
(編輯:阿鋒)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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